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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 离婚后拒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4日 来源:宁波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导读]:  宋律师,宁波离婚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

 宋,宁波离婚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

  核心内容: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主要包括自愿协商的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等。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


  根据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离婚关系中,对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主要采取以下原则:


  1、自愿协商的原则。


  我国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该条文明确规定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的首要原则就是自愿协商,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只要不非法处分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或第三人所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在审查离婚双方处理财产的协议时,就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愿的财产分割自治协议。


  2、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也是民事法律领域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夫妻中,就是男女婚姻地位平等和夫妻关系平等,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根据我国第17条:;夫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以及第17条;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理应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所有权和使用、处分的权利,离婚时双方当然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同时,为了保证妇女不因经济原因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影响生活质量和子女的健康成长,我国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在协议分割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4、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如果采取折价补偿方式分割共有房产,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当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共有房屋分割时,不能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发挥作用。




离婚后拒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怎么办

  大家或许都对婚姻法的知识有或多或少的了解,那么大家是否知道离婚后拒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怎么办呢接下来将由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关离婚后拒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怎么办的相关知识。以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谢谢大家的阅读。




  一、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2、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析产基本步骤: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3、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房地产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委托书。


  二、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


  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双方协议离婚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三、离婚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注意以下技巧:


  1、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一定要协商妥当,注明房产的归属及所有权后还需要加盖民证局的章,这样建委过户时才会成为有利证据。如果离异双方是直接通过法院判决的,在过户时只要携带法院判决书即可过户。


  2、夫妻双方在办理有贷款的房产过户时,需要先将原房产贷款还清解抵押后才可办理后续流程,这样就涉及到提前还贷情况,需要注意的是一般银行在办理提前还款时需要提前三至五个工作日预约或者写书面申请,客户要提前做好这方面的安排以免延误办理时间。


  想必在您细心的阅读完以上全文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的掌握了离婚后拒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怎么办相关知识。为您详细整理的有关离婚后拒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你还有其它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欢迎来咨询律师。期待你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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